2)书评:法律人的长夜_长夜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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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这会让专业人士感到非常突兀甚至是尴尬。

  如果不是来自法律行业本身的创作者,通常会对庞杂的法律条文与法律程序望而却步,只能自己开始行使“无知立法权”(类似于考试时“紧急立法权”的一项权利)。而法律工作中各种精妙的设计与把控甚至不是低年级律师所能够掌握的,更不用提外行人了。而对法律足够了解的专业人员,往往因为生活与工作所累,无力再来进行文学创作。但好在近年也涌现了一群乐于在虚构文学领域进行创作的专业人员,创作了大量的作品,比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参与策划的《金牌律师》与还未上映的《继承人》,另外像法院系统内的桂公梓创作的《决不妥协》。

  实际上,最好的普法宣传途径就是通过文学、影视作品进行。这类作品阅读的门槛底,比起晦涩的法律分析、案例分析更容易吸引读者的注意。君不见一部《何以笙箫默》“诱骗”了多少青年男女走上了法律人的道路,一部《神探亨特》与TVB的剧集一起让“米兰达法则”甚至在中国都家喻户晓,《傲骨贤妻》与《波士顿法律》这样的剧集让多少人开始向往律师工作的“高大上”,这就是文学、影视作品的魅力了。

  一部好的律政剧会比一百篇文章更能唤醒人们心中的法治意识,而本身律政就是非常容易出彩的一种类型文学题材,在法庭上、律师事务所内汇聚了太多的法律问题、道德问题,对人性的考验每天都在发生,是天然的素材库,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几乎无处不在。但想要用好这些却不容易,极为考验作者讲故事的能力,而这似乎并不是法律人所擅长的。但幸好,《长夜难明》是一部能够唤起的是我们追求“正义”这件事情勇气的小说。

  每个人选择进入法学院、成为法律人的理由各不相同,或为电视剧中的形象,或为想象中丰厚的收入,或为迫不得已调剂而来,或为匡扶正义。无论是什么原因,经过法学院的训练,运用法律去追求正义、帮助他人——是伴随法律教育而烙入到每一个法律人灵魂内的“思想钢印”,成为了法律人们共同的“初心”。在阅读《长夜难明》的过程中,我就会经常拷问自己自己作为法律人,如果面临同样的情景会如何选择。

  因为我们都是这个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它的善与恶。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人是这个社会的“守夜人”,抵御着不知何时回来的入侵。当然更可怕的就是“守夜人”队伍里的叛徒(看《冰与火之歌》就知道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而在《长夜难明》中,对抗的就是这股力量。我不知道读了这样的小说,会不会让更多的学子选择法律之路。

  总而言之吧,如果没有那些打着灯笼,举着火把,拿着手电的人,长夜确实难明。(豆瓣/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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