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第二十三章_深情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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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濛光明正大看他洗澡的地步。

  他拿好东西进去,三两下剥干净,还剩了条内裤,回头看了眼叶濛,后者老老实实盖着他的外套,等他转回去,身后传来:“李靳屿。”

  “嗯?”

  “你去医院献血了?”叶濛盖着脑袋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句。

  水声哗啦啦,李靳屿将水声调得稍微小了些,他慢慢抹着肥皂说,“你去看我奶奶了?”

  “我闻出来的,你外套里一股消毒水的味道。”叶濛说。

  “你要说你是吸血鬼更可信一点,”他笑,“还能闻出我身上少了几百cc的血。”

  “我觉得我就是能,你身上少一根头发,我都能感觉到,你现在整个人都是我的,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再跑北京去再给你妈献血。”

  “好,没有下次了。”他低头笑笑。

  “你在北京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他自从来宁绥之后就再也没回过北京,其实他发现自己内心隐隐对北京都还有一种期望。他起初是逃避,逃避这个城市,逃避所有人,可现在,他发现人一旦当了一次鸵鸟后,就永远无法再抬头。

  他当初是不想回,他现在,是已经回不去了。

  北京没有属于他的家。李凌白的别墅已经住进了别人,他们融洽快乐,和睦体面。保姆管家全部换了人,主仆情深,他像是一个流浪汉,误闯入别人的城堡,在那座充满人情味的别墅里,格格不入地待了五天,彻底意识到,他是真的回不去了。

  那个小孩,满屋子放得都是他曾经看过的书,包括他所有关于记忆宫殿的书。

  那小孩资质太差,李靳屿只看了两句话,就知道他记忆和逻辑都不太行,需要单项训练,还需要非常高强度的专注力训练,因为他看的书永远翻不过第三页。

  但他看到李凌白在小孩的本子上写了一句话,“儿子,你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李凌白现在好像换了个人,变得很温柔,很婉约,这小子的待遇,真是前所未有的好,当初连李思杨都没享的福全让他一个人享了。

  除夕当晚,两人撕破脸皮,剑拔弩张地大吵了一架,李凌白怕他反悔不肯给她儿子献血,这才叫人收了手机。李靳屿才在医院跟人借了手机。

  “是想让我去北京接你吗?”

  李靳屿已经洗完澡,湿着头发也没擦干,已经换上了干净的T恤和宽松的运动裤靠在沙发上,双手搭在腿间,一脸老神在在地笑着摇头:“不是,是想问问你,喜不喜欢吃豆腐蛋糕,我记得以前有家豆腐蛋糕很好吃,我跟朋友们经常去,但是我后来找半天没找到,心态崩了。”

  叶濛零零总总听下来,抱着他充满男性气息的外套,说:“啧啧,看来以前还是个富家小开。那追你的姐姐们排到香山了吧?”

  他侧着头失笑,“嗯,很多,不过没你这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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