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一十二章 挖坑_重回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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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丁磊也不扣留了,让牧民赶走就算了。

  需要酒肉就自己花钱买,丁来搞来酒肉从来不自己吃独食,都是带着跟自己一起放牧的一个零星犯吃喝。

  这个犯人叫吴启明,北方人是个抢劫犯,一个严打本来是几年的刑期,判了十五年发到了边疆的劳改农场了。

  这家伙虽然现在也是零星犯很自由,可还是一肚子怨气,对这个判决很不满,满嘴抱怨。

  每次喝完酒都跟丁磊说自己冤枉,还有很多的牢骚话,说出去就杀了当初判自己的人,还有谁、谁、谁、曾今得罪过自己,自己出去了一定要弄死他们。

  丁磊不在扣留牧民的牛羊换子弹和酒肉了,改成花钱买了。

  当初办零星犯花了五千块钱,丁磊还有两千块钱。

  现在丁磊的行动相对来说是很自由的,一个是有人给丁磊说话了,还有丁磊也交押金钱了。

  就这样丁磊对周围的环境还有大多数的人也都熟悉起来了。

  丁磊进来的第一天就想着怎么逃跑了,丁磊心里的仇恨太大了。

  最恨的人就是大家都叫周疯子的那个周山娃,不是周山娃自己怎么会有今天的惨状。

  丁磊也恨邓武这对父子,这两个王八蛋什么事情都办不好,最后还咬了自己跟父亲一口。

  还有李军那个混蛋,非要说什么那个周山娃手里有不少宝贝,还给自己出主意,告诉自己,周山娃就是个农村出来的泥腿子,只是靠着他那个姐夫是警察,还有他姐夫的老子,才能干起来批发海鲜那么赚钱的生意,手里有不少钱。

  当时就是想凭自己的权势威胁恐吓一番,一定可以榨出油来,没想到自己碰铁板上了。

  要不是认识李军这个混蛋,自己也不会想着去碰周山娃这块铁板。

  自己出去了绝对不能放过这些人,丁磊唯一不恨他自己,没反思自己要是不贪婪,怎么会有今天的下场。

  这样的生活他是一天也不想多呆,可是在这里你就算想逃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就是你要去城里才有火车通往外界,可去城里的路程就有一百多公里,也只有到了城里,交通才便利可以离开边疆。

  路太远就算搞到马也容易被追上,不进城里很难跑出去,这里有茫茫的戈壁和草

  场,还有狼群出没。

  你想腿着出去,无疑是痴人说梦,就算监狱不追你,你不是进了狼肚子也会饿死、渴死。

  这可是,早穿皮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的地界。这个温差的酸爽丁磊是很有体会,也有发言权的。

  还有就是自己现在只有子弹没有枪,想报仇就要有枪,自己现在跟这些牧民搞好关系,就是为了熟悉以后搞到枪。

  越狱成功以后还需要钱,没有钱很多事情办不了。

  另外还需要吴启明这个家伙帮忙,没有吴启明的帮助,自己很难报仇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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